outlook PST 超過2G 與PST 修復(scanpst.exe)
Scanpst.exe 檔通常位於下列資料夾中的一個:
磁碟機 : \Program Files\Common Files\System\Mapi\1033\
磁碟機 : \Program Files\Common Files\System\MSMAPI\1033
磁碟機 : \Program Files\Common Files\System\MSMAPI\1033
Scanpst.exe 檔案為 Outlook 2007 通常位於下列資料夾:
磁碟機 : \Program Files\Microsoft Office\Office12
Scanpst.exe 檔案為 Outlook 2010 通常位於下列資料夾:
磁碟機 : \Program Files\Microsoft Office\Office14
使用 Scanpst.exe 修復錯誤
- 結束正在執行的 Outlook。
- 按兩下位於 drive:\Program Files\Microsoft Office\OFFICE12
- 中的 [Scanpst.exe]。
- 在 [請輸入您要掃描的檔案名稱] 方塊中,輸入想要檢查的 .pst 或
- .ost 檔案名稱,或是按一下 [瀏覽] 以搜尋檔案。
- 若要指定掃描記錄選項,請按一下 [選項],然後按一下您要的選項。
- 按一下 [開始]。
- 如果掃描完成之後發現錯誤,系統會提示您開始進行修復程序來修
- 正錯誤。
在執行修復程序期間,會建立備份檔案。若要變更這個備份檔案的預設名稱或位置,請在 [輸入備份檔案名稱] 方塊中,輸入新名稱,或是按一下 [瀏覽] 以尋找您要使用的檔案。
- 按一下 [修復]。
- 使用含有您嘗試修復之 .pst 檔案的設定檔來啟動 Outlook。
- 按一下 [到] 功能表上的資料夾清單。
在資料夾清單中,您可能會看到含有預設 Outlook 資料夾的 [已復原的個人資料夾] 或 [遺失及尋得] 資料夾。因為這是一個重新建立的 .pst 檔案,所以復原的資料夾通常是空的。[遺失及尋得] 資料夾含有由「收件匣修復」工具所復原的資料夾及項目。從 [遺失及尋得] 資料夾遺失的項目則無法進行修復。
- 如果您看見 [已復原的個人資料夾] 資料夾,就可以建立新的 .pst
- 檔案,並將 [遺失及尋得] 資料夾中的項目拖曳到新的 .pst 檔案
- 中。當您移動完所有的項目時,就可以從設定檔中移除 [已復原的
- 個人資料夾] (.pst) 檔案,包括 [遺失及尋得] 資料夾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